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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2024-02-11 08:21:03 地板打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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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组织并且开展以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两江重要堤防、小型病险水库、重点在建工程及重点防汛地段、薄弱环节为主的汛前检查。在各地上报落实整改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并且开展防汛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走访调查电力、通讯、城市内涝、供水等部门的防汛落实情况,确保防汛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防汛责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防汛责任。针对近年来防御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和“五水共治”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的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预案。积极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全市共储备防汛草包(麻袋、编织袋)222.05万条、铁锹7592把、救生衣7734件、橡皮船(冲锋舟、防洪艇)62艘等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监测预报,提前谋划防御工作。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诸暨市大唐水文站、新昌县下州水文站建设基本完成,柯桥区塚斜水文站、嵊州市下岙水文站已开工建设,嵊州市西球水文站已开工建设。做好流域性大洪水防御各项准备,摸排防洪工程现状,深入分析城市、干支流堤防农防、海塘、小流域山洪、蓄滞洪区、平原排涝等方面在防御超标准洪水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应防御对策措施。健全与气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落实预排预泄。今年梅雨期我市连续遭遇多轮强降水,8月份又持续20多天阴雨暴雨,绍虞平原、浦阳江、长乐江等发生洪水,9月份第16号台风“凤凰”对我市造成了明显风雨影响。我们加密与气象部门会商,提前开启曹娥江大闸、新三江闸等排涝水闸进行预泄,在防范梅雨强降水前期,绍兴平原河网南门站最低预排至3.56米,为历史最低起调水位,汤浦长诏等大中型水库主动预泄,腾出库容,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拦蓄洪水,充分的发挥了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大大降低了灾害损失,实现人员“零伤亡”。

  (四)完善非工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部署落实建设任务并抓好指导督查,诸暨市已通过省级验收,其余区、县(市)在明年汛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绍兴平原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加强与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省水利设计院的沟通联系,确保了项目完成建设。组织各类防汛技术培养和训练、业务交流和实战演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今年市防指举办了市及越城区防指成员、联络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防指的指挥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编制印发6000册《绍兴市公众防台风科普知识读本》,进一步提升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意识。

  以“防洪水、保供水”和河湖整治重点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累积完成水利投资47.52亿元,完成率110.5%,其中“五水共治”水利投资完成38.2亿元,完成率115.1%。同时,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方面获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年争取到省级以上资金7.86亿元,同比增长85.8%,其中市本级1.55亿元;全市有13只水利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录,争取到省级土地指标4629.5亩,其中市本级776.9亩;全市争取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授信资金约18.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一)着力推进“防洪水”工程建设。实施“强库”工程,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长诏水库通过蓄水验收,门溪水库大坝主体完工,列入年度计划的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全部完成主体施工,全年共完成山塘除险加固166座,超计划32座。诸暨市永宁水库10月份顺利截流,一期大坝平均浇筑至37米高程,完成投资4.15亿元。实施“固堤”工程,全市计划实施30公里,实际完成66.5公里,完成率222%,其中曹娥江治理工程嵊州段8.865公里和浦阳江治理一期10.7公里堤防加固已按计划完成,上虞世纪新丘围垦工程一期6公里标准海塘基本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完成18.1公里。

  (二)着力推进“保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开源”工程,新昌钦寸水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0月份顺利截流,完成大坝基础清理,开始大坝施工,趾板浇筑完成32%,隧洞本年掘进4.938公里,累计掘进28.986公里,本年完成投资6.99亿元,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及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完成2013年度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考核,全年计划改善农民饮水用人口3万人,实际完成4.178万人,完成率139%。

  (三)着力推进“排涝水”工程建设。实施“扩排”工程,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菖蒲溇直江段通过抓节点、强督查、抢进度,已于6月5日按期实现正式通水,外官塘段工程9月进场以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三江大河段政策处理和施工图设计正同步进行,镜湖新区片工程也于10月开工。滨海排涝一期工程和迪荡湖治理工程进展顺利。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姚家埠闸至长虹闸段4.71公里河道治理工程10月底完成建设并开始通水,壶瓶山至马鞍横湖陆段4.7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完成30%工程量;上虞区海涂二号闸完成除险加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拓浚整治工程进场施工,已完成土方开挖39.9万方;浦阳江一期治理4座电排站建设已按计划完成投资8550万元。

  (四)着力推进“抓节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标化建设,截至12月底,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和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5万亩的计划任务,分别完成6.05万亩和3.691万亩,完成率为101%和246.0%。加快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进度,第一批重点县柯桥区已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第三批重点县诸暨市按时完成2013年度建设任务,第四批重点县嵊州市、新昌县正在抓紧开展2013年度建设项目。加强以更新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水电站防汛和安全运行监管,全年小水电发电量3.65亿度。

  按照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河道水域管护,水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一)深入推动市区水环境治理建设。鉴湖水环境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3184万元,占总投资75.2%,其中一期和二期工程全面完工,三期工程完成选址红线调整,并同步开展了土地征用、现场摸排调查和设计的具体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生态河道治理及清淤工程,基本完成2014年清淤清障及生态治理工程,其中清淤完成4.5万方,生态治理设备组装投运,完成投资1745万元。协商落实青甸湖过水桥拓宽工程委托铁路部门代建工作,已完成投资2810万元,占总投资70.7%。

  (二)深入推动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全市205公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任务完成234公里,完成率114%;14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完成242.7公里,完成率173%;400万方清淤任务完成442万方,完成率110.5%。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试点建设,第一批5个项目区中兰亭、湖塘、夏履项目区按计划顺利推进,孙端、陶堰项目区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第二批9个项目区已完成方案编制。开展狐尾藻种植试点,投入466万元对106条河道95481平米水域试点种植狐尾藻,有效改善了区域水质。开展淤泥无害化处置研究,柯桥区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建成年处理淤泥(泥浆)100万方的固化处理中心,基本实现了区域河道清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深入推动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认真履行联系部门职责,积极协助一级“河长”制定鉴湖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加强协调督查,着力推进沿线企业截污纳管、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河道环境整改治理、水面及畜禽养殖清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开展市级“河长制”项目建设,出台《绍兴市“河长制”管理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办法》,抓好立项审核,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补助资金1300万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积极会同省水利厅、市水城办和市环保局开展定期巡查检查,强化工作督查,落实问题整改,其中上虞区境内曹娥江干流最后一个采砂点已于11月按期关停。协调开展面上“河长制”管理工作,全市已落实市级“河长”35位、县级“河长”241位、镇级“河长”1154位、村级“河长”3935位,基本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四)深入推动河道水域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牵头职能,加强河道保洁监管,全年共刊发检查通报12期,联合水城办开展专项行动2次,对有一定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省厅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我市新昌县荣获一等奖,市本级、上虞区和柯桥区分获二、三等奖。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河”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在老城区试行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155位同志为老城区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切实强化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景区水域日常管护,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制定《绿地管护管理、绿地保洁管理、水面保洁管理考核方案》,成立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检查形式,实行GPS船只定位与巡查人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景区卫生保洁和水面保洁督查力度。全力实施“三河”整治,对责任区域59条近9000亩责任河道投入资金239万元,全面完成垃圾河清理任务。坚持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题,积极开展“鉴湖二期”物业招租工作。按照市志办要求,完成《绍兴市志(水利篇)》编纂。加强市区引水工程运行管理,截至目前已安全运作305天,引入平原河网水量约2.48亿方,促进了市区水质的不断好转。

  (一)切实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坚持开门编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今年,编制完成了《绍兴市水系历史变迁及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研究》、《绍兴中心城市河湖体系规划》等若干重点课题研究。开展了水利现代化试点中期评估,《绍兴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确定的24项指标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得分较三年前提高了8.4个百分点,防灾减灾、水资源保障和水景观文化等体系建设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开展了“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目前已完成《绍兴市“十三五”水利规划思路报告》编制。加强科学技术创新,不断的提高水利现代化管理上的水准,市水文站为主参与的“自重式水文缆道设计方法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4年度浙江省水利科学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二)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做到程序合法、审查合理,广泛听取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审批流程,将市本级296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削减26%,并通过省、市审核。开展服务清单梳理,共梳理突发事件预警通告、防灾知识宣传等便民服务事项5项。开展收费清单梳理,共梳理水资源费、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收费项目16项。开展行政审批“回头看”,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全年共组织8次,对23只审批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未按许可的项目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出台《绍兴市水利局审批议事规则》、《绍兴市水利局审批跟踪服务制度》,一直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推进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事权下放,主动加强与越城区、高新区对接协调,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水利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调整相关工作,并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及时做好原局属单位高新区中心水利站成建制划转工作。

  (三)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快速推进绍兴平原限制纳污试点工作,确保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试点验收。继续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开展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检测工作,定期编制《绍兴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通报》,完成市本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工作对接,并与市环保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议。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今年市本级自备水取水计划下达企业66家,总计划水量4370.8万立方米,并对用水户全部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水资源基础管理,编制完成《绍兴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初稿,完成对各区、县(市)万元GDP用水量的考核上报和诸暨陈蔡水库水源地保护试点验收。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完成对中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水资源论证后评价,启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价工作,并按省厅的要求开展全市自备水取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市已落实4家企业组织水平衡测试工作,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检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积极做好水资源费调价工作,全市征收水资源费5759万元,增长34%。

  (四)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对本级、越城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实施的水利工程招标监管工作,全面实施电子招标评标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和监管,全年完成32个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培育水利建设市场,严格水利施工公司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查15家企业,新增加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10家。积极地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制订《绍兴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制度》,水利建设图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和稽查工作,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制订《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开展水利建设工地扬尘、泥浆治理和人员到岗到位监督,编制印发《绍兴市水利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区水利建设工程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实施LBS考勤管理系统》。

  (五)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强化主管部门和企业等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竞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全市717个水利工程和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全部录入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录入率达100%。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水电上网电价,全年水电安全发电3.6亿度。继续开展建设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治理、“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面实施第三方质量检验的同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质量做监督检验,促进施工实体质量的提升。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模式,不断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积极会同属地政府在鉴湖、龙横江、罗门江等水域开展集中拆违行动,拆除了一大批影响行洪安全,有碍城市景观的涉水违法搭建。组织并且开展老三江闸周边河道集中清障、“拦河坝”清理、贺家池水环境整改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牵头开展孙端镇农用船集中整治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来,全市共组织执法巡查9152次23898人次,办理各类涉法信访、举报事项962件,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26起,作出行政处罚85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拆除各类涉水违法建设30.1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共组织执法巡查864次2339人次,办理各类涉水信访、举报136件,查处了绍兴市金丰印染有限公司占用水域、杭州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偷排泥浆等新发生水事违法案件14起,拆除各类涉水违建17.5万平方米,清理船屋、沉船2300余只。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水利事业发展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提升队伍素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典型发言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并且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共开展了1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6次支部集中学习讨论、4次专题辅导会,党员集中学习交流达1100余人次。组织并且开展了“深化三思,践行三观,水利人怎么做”集中讨论会、“反、转作风”专题讨论会、“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克难”和“学兰英、找差距、抓整改、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学党章、明职责、找差距、比作为”主题党日活动、“五水共治重建水城”知识测试以及邀请市纪委领导、市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了“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局内部挖掘树立了曾获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的周国卫同志以及不顾危险救起落水老人的杨长华同志作为先进典型,切实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之中。

  (二)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内部管理。把解决日常工作存在的明显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期抓、经常抓的良好机制。今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审批议事规则》、《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14项制度。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制度,及时将我局5辆涉改车辆上交处置,局内自主选择集中保障用车一辆,严格按规定使用。开展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超标办公用房350余平方米。加强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公务接待一律按标准执行,今年来“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30%左右。精简各类会议简报,充分的发挥水利门户网站作用,严控书面简报数量,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简报减幅35%。加强行风效能督查,成立局正风肃纪小组,不定期对上下班纪律、在岗状况、环境卫生、节能降耗等情况做明查暗访,并适时进行通报,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坚持问计于民,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调研月活动,对防汛管理、河道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4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坚持服务基层,建立局领导联系“五水共治”水利工作制度,形成“一名领导,一个县(市),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一对一”联系服务规上企业、“两地报到、双岗服务”、“送医下乡”等活动,做好与嵊州市双溪村、何村、北海社区、鞋子畈社区的结对共建工作,今年已累计慰问结对社区(村)20人次,累计落实扶贫帮困资金约 21 万元。充分的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并且开展了“保护水资源”、学雷锋为民服务、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议案等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5件,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18件,群众信访24件,市长热线起。加强对外宣传,开通“水利之声”广播栏目,开设“五水共治·绍兴水利”晚报专栏,与绍兴网合作,加强绍兴水利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树立水利良好形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廉政建设。按照廉政工作“两个责任”和“三转变”的要求,认真落实局党组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出台《绍兴市水利局关于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建议》,以自我诺廉、集体倡廉等形式,认真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两级、集体和个人两类的廉政承诺,并将承诺“上网”接受群众监督。深入推动“阳光工程”,按照“三张清单一张网”要求,抓好政务服务网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事项一律实行上网公开。继续深化廉政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廉政风险数据库,将权力行使和制度执行工作纳入实时动态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比较有效解决措施。建立廉政责任制考评机制,加强局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专项督查,考核结果与年终各项评比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采取“一月一主题”的方式,对各条水利业务线开展工作督查,有力地营造了规范工作、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2015年是我市落实“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水利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为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重建”战略目标,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发扬“献身、求真、务实”水利行业精神,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力构建现代防汛体系,扎实推动重建绍兴水城,全面强化水利管理,进一步提升水利服务水平,为建设江南水乡典范、现代水城典范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增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科学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一)建立严密的督查体系。加强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流域防洪水库、排涝闸站、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的汛前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水利工程现状以及防御洪水标准及其薄弱环节,察觉缺陷及时督办,做到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二)建立及时的预警体系。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提高监测能力,优化预报调度模型,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健全规范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预案。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工情和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

  (三)建立科学的指挥体系。全面完成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建设,按期完成新昌江、五泄江和浦阳江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细化完善曹娥江、浦阳江防御流域性大洪水方案,加强流域大中型水库与沿江、沿海闸站的联合调度管理,充分的发挥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健全完善与气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科学分析天气趋势,及时研判雨情水情,提前落实预泄预排。

  (四)建立高效的防灾体系。到2015年年底前,按照“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层次和水平。扎实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建设,增强山洪沟道沿岸城镇、集中居民点等防护对象的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总投入48亿元,继续实施“防洪水、保供水”和河湖整治组的重点建设项目,深入推动强塘、固堤、扩排、开源、提升、整治六类工程建设。

  (一)做好“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坚持以超前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方法,加强对水利新情况、新需求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各类水利专项规划和调研课题的研究。根据《绍兴市“十三五”总体设计》,结合城市发展的策略纲要,以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和绍北城镇密集区一体化发展为方向,科学编制“十三五”水利规划。注重各类水利规划成果的转化,提高水利规划的适应性、指导性和约束性。强化实施水利规划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二)推进本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9.5亿元,实施以扩排、整治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年度主要任务为继续实施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工程、浙东古运河迎恩门风情水街和迪荡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开展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建设,完成环城河东北段(迎恩门至人民路桥)和菖蒲溇上游段河道清淤工程、绍兴市“六湖”-萧绍运河(市水利局段)及城河有机更新工程建设。

  (三)抓好县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38.5亿元,全方面实施强塘、固堤、扩排、开源、提升、整治等六类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年度主要任务为实施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壶瓶山至马鞍横湖陆段4.75公里河道治理;推进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开展“一江两岸”景观工程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世纪新丘围垦工程二期5.3公里标准海塘主体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三期工程;基本完成诸暨市永宁水库主坝主体工程建设,实施璜山江陈宅段、陈蔡江周村段、五泄江大唐段、凰桐江等浦阳江干支流堤防治理工程,推进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推进嵊州市曹娥江16.55公里治理续建工程,开展长乐江、澄潭江堤防加固建设;继续实施新昌钦寸水库建设。

  始终把民生水利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全面优化河道水环境,积极促进农业增产、农村宜居、农民宜业。

  (一)快速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6万亩,扩大灌溉面积4.2万亩,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0.3万亩,完成农田渠道衬砌改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380公里(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沟8公里)。抓好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完成第一批重点县柯桥区2011年度建设任务市级验收,开展三年建设任务竣工验收;开展第四批重点县嵊州市、新昌县2012年度建设任务扫尾验收,推进新昌县2013年度建设项目;开展上虞区和嵊州市专项工程试点县市级验收。

  (二)深入推动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建设水生态文明的要求,深入开展以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体修复、水系沟通为主要内容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146.7公里。扎实推进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作,完成第一批项目区建设,开展第二批项目区建设。深入推动河道常态化清淤,全年计划完成250万方。探索试行河道淤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解决淤泥堆放难题。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土流失面积治理50平方公里。

  (三)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提升建设。深入推动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全年计划完成3万人口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协调落实维护资金,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已建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

  (四)不断的提高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水平。继续实施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建设,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2座,以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水源山塘为重点,完成129座1万—10万方山塘除险加固任务。指导嵊州市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站技术改造工作和安全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农村水电安全大检查,并在试点基础上,努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建议》,结合实际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加快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一)加快构建规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系。一是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完善和规范大型、重要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推行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模式,推行具备条件的乡(镇)组建县级集中项目法人所属的项目部或单独设立项目法人,加强面广量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二是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按照“事项全公开、过程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逐渐完备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的建设市场统一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施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积极地推进电子招标评标工作,依法做好市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服务。

  (二)加快构建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和企业等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建立责任明确、监管到位、规范有序、预防为主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四是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加强对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职责,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行政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在全面实施第三方质量检验的同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质量做监督检验,促进施工实体质量的提升,从而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三)加快构建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市、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订和完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继续抓好柯桥区限制纳污红线试点建设,并逐步总结推广。二是全方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节水优先、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的要求,全方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和倒逼产业升级。继续抓好柯桥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并逐步总结推广。开展市、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加快节水型载体建设,制订和完善载体建设标准,建设一批节水型示范灌区、企业、单位。三是切实加强取用水计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建立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计量实时监控,全市取水许可登记率、发证率达100%,规模取水企业计量装置安装率95%以上,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安装率在95%以上。全方面执行水资源调费新政,加强征收管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在95%以上。

  (四)加快构建健全的河道日常管理体系。一是加强水政执法管理。建立水政监察协查网络,试行兼职协查员聘任制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置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充分的利用市区控违拆违机制和市区水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执法合力,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影响行洪安全、影响城市景观和影响建设工程推进的水事违法大案要案,力争全年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5%,案件处理率不低于90%,行政处罚准确率、程序性结案率均达100%。二是加强重要河道“河长制”管理。科学谋划年度工作,切实加强协调监督,认真履行鉴湖“河长制”联系部门职责,努力打造治理样板。深入贯彻《绍兴市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做好曹娥江等其他34条重点河道“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工作。修订完善《市区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全市河道保洁全覆盖,不断巩固垃圾河治理成果。三是加强辖内水域景区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慢慢地增加辖区水域和景区的日常管护,确保环境整洁和秩序井然。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有序开发辖区旅游景观及商贸产业,不断的提高文化旅游发展平台。加强曹娥江市区引水工程运行管理,充分的发挥引水效益,不断促进城区水环境改善。

  贯彻落实中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群众路线是永恒课题”要求,结合水利实际,以行政审批、基层水利和技术支撑为切入点,逐步的提升水利服务水平。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按照简政放权原则,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相关机构事权下放承接、人员调整等真实的情况,结合权力清单,进一步理顺与各区、县(市)权责关系,调整核定相关机构职责、编制、经费,做到权责、人员、经费协调匹配。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根据全市行政审批“一张网”的要求,积极地推进网上审批,着力打造网上政务分厅。逐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到2015年年底实现网上审批率达80%。按照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集体会审制、审批项目跟踪服务制等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增减调整程序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批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和改革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

  (二)不断深化基层水利服务。完善县域内流域(区域)水利站“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专业、精干的原则,推进基层水利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明确岗位要求,实施按岗聘用,不断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从现有乡镇或基层水管单位中,吸收熟悉水利、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逐步的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总结推广村级水利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规范村级水利员的选聘,建立健全村级水利员岗位考核机制,充分的发挥村级水利员队伍的基础作用,全方面提高乡(镇)、村两级水利服务体系服务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能力。

  (三)不断深化水利技术服务。充分的发挥市级水利部门的技术优势,严格落实项目负责制,强化设计责任意识,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展形式多样的“走基层、送服务”活动,切实加强对基层水利单位和在建工程的业务指导,做大做强水利设计、勘测和监理业务。定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慢慢地增加防汛、水资源和执法管理等工作。充分的发挥学会、协会平台作用,组织并且开展各类技能比武和学术研讨,不断的提高水利技术队伍的专业水平。

  (四)不断深化水利信息服务。扎实推进全市农村三防信息化工程(三期)建设,逐渐完备数据库基础资料,提高系统准确性和实时性,逐步提升防汛防台科学决策能力。探索研发市本级河道保洁与水域动态监测系统,年度计划完成河道水域现状本底库系统建设。加强对水利有关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共享等行为的管理,提高信息服务效率和信息安全保障。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水利工作所有的环节的应用管理,推动水利在线管理。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实现整改成果的转化,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

  (一)格外的重视学习教育。落实好《绍兴市水利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宣讲式学习教育的实施建议》等制度,提高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质量,开展“一月一主题”的专题宣讲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定期要求别的部门的专家学者来我局开展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执行好《绍兴市水利局关于逐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问情于民、问计于民,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制定调研计划,组织调研活动,加强对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理性思考。

  (二)逐渐完备制度建设。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规划》要求,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围绕权力运行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形成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发挥出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规范权力运行,建立作风建设长期抓、经常抓的良好机制。

  (三)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局党组要坚持做到以身作则,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大胆使用、常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修订完善《绍兴市水利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分块负责、分级评议、奖勤罚懒的全方面、立体化的考核体系,全面深入地考核评价干部职员,有明确的目的性地管理好干部队伍。

  (四)全力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绍兴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绍兴市水利局廉政承诺公开制度》等制度。继续强化正风肃纪,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领导干部明察暗访和结果通报制度,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让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