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2年6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能够轻松的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公司是一家小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不打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能够轻松的享受吗?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出售的收益,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没办法回收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出售的收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本月能否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